云南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008-05-29 10:21: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南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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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云南大学学习期满一年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水平、科研与创新素质、拓展素质四部分构成,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分占30%;学业水平分占20%40%;科研与创新素质分占15%35%;拓展素质分占15%。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水平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分+拓展素质分。

三、具体测评办法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思想道德素质分,满分30分,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减分)×30%

1、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满分70分。

在研究生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年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打分,测评内容详见《云南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本项测评过程中,若有需要,应当征求研究生导师的意见。

云南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

项目

基本内容

一般

较差

政治

态度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辨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上进心强。

7.0-6.0

5.0-4.0

3.0以下

政治

学习

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7.0-6.0

5.0-4.0

3.0以下

心理

素质

生活适应能力强,善于自我调适,正直乐观,意志坚定,能与人沟通协作。

7.0-6.0

5.0-4.0

3.0以下

社会

实践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7.0-6.0

5.0-4.0

3.0以下

社会

工作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7.0-6.0

5.0-4.0

3.0以下

遵纪

守法

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

7.0-6.0

5.0-4.0

3.0以下

学习

态度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派,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7.0-6.0

5.0-4.0

3.0以下

文明

礼貌

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尊敬师长。

7.0-6.0

5.0-4.0

3.0以下

维护

社会

公德

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公共道德。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

7.0-6.0

5.0-4.0

3.0以下

讲究

卫生

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

7.0-6.0

5.0-4.0

3.0以下

2、奖励加分,满分30分。

1)荣誉加分。

①测评年度,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每次加7分;

②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和社会组织的其他献爱心活动,每次5分;

③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区挂职等非教学实践活动的挂职锻炼加5分;

④测评年度,获省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加12分;获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舍长、社会赞助奖学金的,加8分;获院级奖励和表彰的,加3分。

⑤测评年度,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成员加2分,舍长加3分。

⑥测评年度,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助人、扶残助弱等行为受到院内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受到学校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15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20分。

2)校纪校规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加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1.55分。

测评年度,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1.5分;8089分者,加3分;90分以上者,加5分。

3社会工作加分。

①担任学生干部的研究生,由班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加分。

校研究生会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评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由各学生生活园区负责考评后将结果反馈给学院;院研究生干部由院团委负责考评;班干部由研究生秘书、班主任和学生代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考评为优秀的加10分,称职的加6分,不称职的不加分。任职不满一年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工作表现给予14分的加分。

②未担任学生干部的研究生,若能积极参加和协助学生干部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可给予13分的加分。

3、减分

1)测评年度,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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