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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
2011-04-06 14:46: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云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

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及排名情况已经公布,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步条件的考生均在系统中已作出相应标记。各学院会在制定复试名单时予以相应考虑,若能进入复试名单,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会与考生本人联系以征求意见。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或者“委培”(具体录取类别按照复试后综合成绩排名来确定)。若录取后考生在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研究生生活补助以及火车票优惠等;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或者委培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委培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甲方工作。毕业时学校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道证上的报道单位也仅限为甲方。

对于已通知到并且愿意接受相关条款的考生,若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1、                  上线情况为“应届少数民族”的考生,需下载《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并在复试时提交给学院。

2、                  上线情况为“往届少数民族”的考生,需下载《委托培养合同书》(请务必以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并在复试时提交给学院。

 注: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一志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在校内申请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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